工业和信息化局
机构职能
 

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工业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兵团党委、师市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兵团工信局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工作的政策建议;拟定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

(二)根据国家、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拟定师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参与拟定师市优势产业目录;组织协调重点产业调整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拟定与实施。

(三)拟定师市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师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调节工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师市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师市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负责师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行业的管理,组织拟定贯彻执行行业规划、技术规范和行业规范性文件;指导师市煤化工产业发展;负责师市冶金、有色金属、黄金、化工、轻工、纺织、食品、盐业、医药、机电、建材、装备制造等行业管理。

(五)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拟定师市技术改造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和规划师市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和布局;承担师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及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工作。

(六)拟定师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拟定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有关行业体制改革、管理创新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师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及招商引资工作。

(七)拟定师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协调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工作。

(八)拟定师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指导减排和清洁生产工作,负责工业节能执法工作;指导有关行业循环经济发展;协调行业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九)指导、监督师市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师市民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和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

(十)推进师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指导、协调师市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协调推进师市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统筹指导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师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网络应用水平提升工作。

(十一)指导师市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师市电子信息产业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发展;指导师市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协调师市电子信息产业重大专项实施。

(十二)指导师市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工作;拟定以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互联网+”及信息消费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十三)协助国家及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局做好师市无线电监测和安全保障工作。

(十四)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我们

工信局联系电话:      0996-2611129

机构领导

蒋   新   工信局

李军萍 工信局

焦宪亮   工信局(援疆)

肖储宁 工信局(援疆)

内设机构

工信局内设组织机构:  1个        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