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机构职能

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兵团党委、师市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兵团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师市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措施。

(三)统筹提出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师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政策建议。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师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体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

(六)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及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七)综合协调师市党委向南发展工作。

(八)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兵团党委、师市党委扶贫开发部署要求,贯彻执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政策、规划

       (九)承办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我们

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我们:0996-2036209

办公地址:新疆铁门关市将军北路党校1号楼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6:00---19:30

机构领导

徐亚军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张乐天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援疆)

苗理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邵冠军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林有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设机构

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经济发展规划科、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科)

(二)向南发展工作办公室(产业发展科、农村经济科)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经济贸易科、资源节约和环境督导科)

(四)能源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基础设施发展科)

(五)社会发展科(援疆工作办公室、价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