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机构职能

      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兵团党委、师市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兵团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预警师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政策建议。

      (二)协助和组织实施国防动员日常工作和人民防空日常工作。

      (三)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经济贸易、资源节约和环境督导工作。

      (五)统筹提出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项目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能源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师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等,负责粮食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办理辖区内粮食收购备案。

      (七)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八)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九)监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落实国家、自治区价格政策并监督执行。

      (十)督促指导师市援疆项目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援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十一)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措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

      (十二)承办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我们

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我们:0996-2036209

办公地址:新疆铁门关市将军北路党校1号楼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6:00---19:30

机构领导

徐亚军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邵冠军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张乐天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援疆)

赵   庆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林有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设机构

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经济发展规划科、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科)

(二)产业发展科(农村经济科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经济贸易科、资源节约和环境督导科)

(四)能源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基础设施发展科)

(五)社会发展科(援疆工作办公室、价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