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
行政处罚 |
职权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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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处罚 |
职权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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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法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 |
实施对象 |
公民 |
承办机构 |
师市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收费依据 |
无 |
调整意见 |
保留 |
责任主体 |
铁门关市民政局 |
责任事项 |
1.立案责任:当发现或经举报存在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行为,决定是否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