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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的许可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的许可

职权子项

 

实施依据

【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3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禁止擅自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

    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确需进行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活动的,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会同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实施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承办机构

第二师铁门关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收费依据

调整意见

保留

责任主体

第二师铁门关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阶段: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

4.送达阶段: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并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阶段:监督检查。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6.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在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9.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10.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11.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

12.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