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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职权类型

其他职权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国家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职权子项

实施依据

【规范性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的通知》(工信厅联规函〔2015〕340号)

四、有关要求

(一)关于项目组织方式。2015年工业强基工程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项目,各重点方向部署后,将由第三方招标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网》、《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官网》、《中国工业强基网》等网站另行通知发布招标公告。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重点方向、主要内容和产品(技术)要求及实施目标(详见附件1),组织本地区在国内本行业有竞争力、有项目实施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做好工业强基工程的投标准备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企业投标文件中需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

实施对象

企业

承办机构

第二师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

收费依据

调整意见

责任主体

第二师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事项

⒈受理阶段责任: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材料。    

⒉审查阶段责任:工信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⒊决定阶段责任:决定是否申报。    

⒋送达阶段责任:上报国家相关部门。    

⒌事后监管责任:监督检查。                                       

⒍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