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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27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038016

传   真:0996-2022761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曙光绿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6万吨PTMEG项目

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

新疆曙光绿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新疆曙光绿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预留空地,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5°22′42.68″,北纬41°46′34.80″。项目为扩建工程,不新增占地,总建筑面积12684.5平方米。主要新建PTMEG装置1座4860平方米、THF装置1座1800平方米、装卸车站台1座1344平方米、循环水站1座790.5平方米、变配电室1座2808平方米、机柜间1座494平方米、冷冻站1座360平方米、泡沫站1座48平方米、化学品库1座180平方米,新建PTMEG储罐、醋酸甲酯储罐、25%烧碱罐、98%硫酸罐、粗THF贮罐、精制THF储罐、甲醇罐、IX缓冲罐、低分子量产物罐、醋酐罐等及其他配套措施,中央控制室、动力站、压缩空气和氮气系统、火炬系统、中央化验室及办公生活等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4.6万吨PTMEG。项目总投资67897万元,环保投资1687.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49%。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THF塔顶不凝气、驰放塔塔顶不凝气、高沸塔塔顶不凝气、聚合反应器抽真空废气、THF抽真空分离气、HAC汽提塔抽真空废气、反应精馏塔放空废气、共沸精馏塔放空废气、甲醇塔放空废气、甲醇闪蒸罐抽真空废气、甲醇汽提塔抽真空废气经收集后引入现有工程焚烧系统焚烧处理后由SNCR+废锅+布袋除尘器+SCR脱硝处理经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甲醇、THF及NMHC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4、表6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一氧化碳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法收集部分储罐区废气、装卸区废气无组织排放,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甲醇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执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表8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周围设施直接排入下水管网。运营期共沸塔废水、加氢反应器废水、离子交换废水、生活排水、循环水排水等,经收集池提升设施提升至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固废:施工期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市政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其他包装袋、包装箱等与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THF反应塔塔底残液、高沸塔高沸物、精THF过滤器废液、PTMEG溶液过滤器废液、HAC汽提塔高沸物、甲醇钠过滤器废液及共沸精馏塔高沸物依托现有工程焚烧系统焚烧处理;甲醇塔废液根据浓度控制,低浓度进入现有工程,达标后进入现有工程回用水站,作为循环水站补充水,高浓度送厂区现有工程焚烧系统焚烧处理;加氢反应器废催化剂、聚合反应器废催化剂及原料废包装袋/桶统一收集暂存由厂家按期回收,离子交换树脂、环化树脂及废润滑油经统一收集后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957-2023)的相关要求。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设备入室、基础减振,风机进风口安装消声器,泵在进出口连接处安装柔性接头,房间采用隔声门窗,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地下水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及《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 T50934-2013)的要求,对全厂厂区进行防渗设计,把厂区分为三类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装置区、罐区、装卸区、管道、管廊、事故池及酸碱中和罐等重点防渗区采用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米,K≤1×10-7厘米/秒或参照GB 18598执行,循环水站、仓库等一般防渗区采用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米,K≤10-7厘米/秒或参照GB 18598执行,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措施,以防止事故废水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2

铁门关市久盛新材料有限公司36团混凝土预制件及建筑材料生产加工项目

第二师36团S214以东,G315以北

铁门关市久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36团S214以东,G315以北,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8°52′20.048″,北纬39°11′41.806″,总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83平方米。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新建生产厂房1栋3233平方米、倒班宿舍及食堂1栋900平方米、值班室1间50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25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其中在生产厂房内设置水泥制品生产线1条、石灰石矿粉生产线1条、沉淀池、实验室、危废暂存间及原料贮存区等,建设1座40立方米隔油池和1座15立方米化粪池。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水泥砖400万块、路缘石35000块、路面时17.5万块及石灰石矿粉19200吨。项目总投资1120万元,环保投资9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8.5%。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投料废气、喂料制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石灰石矿粉罐顶废气经罐顶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中颗粒物排放限值;密闭搅拌楼及砂石料贮存库通过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表2小型要求。

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周围设施直接排入下水管网。运营期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混凝土试块养护废水收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沉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第二师36团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市政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其他包装袋、包装箱等与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沉淀池砂石和淤泥返回搅拌工序重复利用,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废滤袋、废混凝土试块收集后送36团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润滑油经收集后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957-2023)的相关要求。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并采取厂房隔声措施;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设备,并加装减振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