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护整改方案》,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二)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有的师市规划建设项目起点不高、要求不严,甚至违规出台“土政策”。一些干部工作标准打折扣,执行力度逐级弱化。
二、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整改目标:
严格执行产业发展有关政策、法规、规划,全面清理各类“土政策”。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
四、整改措施:
1.202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不相符的“土政策”排查清理整治工作。
2.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要求,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强化园区规划环评在产业园区开发利用过程中的指导约束作用,优化完善园区规划和产业布局,强化工业园区科学有序开发建设,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
3.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针对不同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实施差异化环境准入,严格落实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指导项目科学落地,促进园区精准管理。
4.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
5.严格落实《兵团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着力解决一些师市和部门“重发展,轻环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不顾生态环境保护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
五、完成情况
(一)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师市相关30个部门、团(镇)及经开区制定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不相符的“土政策”排查清理整治工作,未发现“土政策”、“土规定”。
(二)强化工业园区科学有序开发建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要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强化园区规划环评在产业园区开发利用过程中的指导约束作用,优化完善园区规划和产业布局,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
(三)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和“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保持“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与发展战略、产业规划、规章制度等相协调、相统一,为推进师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工作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执行《第二师铁门关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紧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师市各级党政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带头履职,形成各级党政与相关部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五)健全问责机制,建立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兵团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着力解决一些个别部门“重发展、轻环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24团和33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党中央和兵团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3月6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6-2920755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1-2890807
第二师铁门关市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