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第二师铁门关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解读 点击查看链接:http://www.tmg.gov.cn/gk/fdzdgknr/zcfg/zcjd/149084.htm
第二师铁门关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21〕3号)和《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兵党发〔2020〕20号)精神,结合师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师市作为公立中医医院的办医主体,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政府投入政策。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推进符合条件的公立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完善中医药资源配置规划布局,逐步建立以二、三级中医院为主体,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团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和中药馆建设。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师库尔勒医共体总医院中医专科建设,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大力支持中医类人才培养。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中西医服务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争取兵团政策建设发展中医医院或康复医院。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鼓励连锁经营,引导社会资本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到2022年,基本实现师市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力争实现全部团场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团场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诊疗常见病、多发病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5类以上。(师市卫健委、发改委、民政局,师市残联,排在第一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依托师域医共体建设,统筹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夯实中医药基础,推进中医药优质资源下沉,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利用河北省的中医药资源优势,采取“组团式”或“托管式”帮扶模式,对口帮扶师市医共体总医院、铁门关市人民医院中医科室。加强医共体总医院对团场中医馆的指导帮扶工作,实现基层医务人员能够掌握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建立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度,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提供服务。(师市卫健委、发改委、人社局)
(三)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依托兵团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平台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和远程医疗服务。引导和鼓励医院运用信息化、智能化装备开展远程会诊、培训等中医药医疗服务。(师市卫健委,师市党委网信办,师市发改委、工信局)
二、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
(四)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结合师市疾病谱和重点病种开展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皮肤科、妇科、针灸、推拿等专科,加强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等专病诊疗,及时总结形成诊疗方案,提升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开展重点疾病中西医结合攻关项目。建立中医药参与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将中医药机构和人员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院前急救体系,加强中医药机构传染病防治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推广有效方剂和特色技术。(师市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科技局、医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结合实施健康师市行动,将中医治未病理念、技术优势与健康管理相结合,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治未病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鼓励并支持中医医院和各级各类综合医院开展治未病服务。大力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身气功等养生保健方法,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将“治未病”服务融入基层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内容,推动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师市卫健委,师市党委宣传部,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六)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加强医疗机构康复医学科建设,加强中医康复专业人才培养、配备、培训。在师域医共体牵头医院逐步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宜中则中、宜西则西”,逐步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鼓励科室间、院间和医共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提升师域医共体和铁门关市人民医院康复服务能力,制定推广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伤残等中医康复方案。扩大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康复服务范围,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培训,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发展中医药康复服务,拓展中医药康复服务领域,到2025年,师市要实现二级综合医院100%设置康复科。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鼓励、引导社会投入,提高中医临床竞争力,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高地和学科、产业集聚区。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医共体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师市卫健委、发改委、民政局,师市残联)
三、大力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推进中药材基地建设。加强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推广应用生物技术和新型育种栽培技术。发挥师市规模化种植优势,吸引疆内外企业在师市注册机构,开展中药材种植合作。支持企业自主创新,鼓励其上品种、上规模、上档次,拓展深加工,向保健食品领域延伸,促进产业提档升级。着力推进品牌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中药材,推进菊花、冬凌草等品牌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发展名贵稀有中药材种植,加强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支持替代品研发,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中药科技园和药用动植物园等保育基地。建设大宗、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推进黄芪、甘草、红花、肉苁蓉、枸杞、罗布麻、伊贝母、马鹿茸、大芸等中药材规模化和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使用管理。重点发展“定制药园”,充分借助河北省优质资源,助推中药材产业发展。(师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团(镇))
(八)打造中药材流通产业链。制定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和药用资源品种种植养殖目录。制定中药材采收、产地初加工、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技术规范,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鼓励发展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推动建设一批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产品信息可追溯的现代中药材物流基地,培育一批符合中药材现代化物流体系标准的初加工与仓储物流中心。探索制定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激励政策,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以“定制药园”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中药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规划建设现代化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引导中药材产销对接,形成从中药材种植养殖到中药材初加工、包装、仓储和运输一体化的现代物流体系。依托中药材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确保中药材质量。(师市卫健委、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商务局)
(九)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指导服务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新药申报,简化传统工艺配制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备案程序和备案资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的质量监管,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医保局)
(十)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中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将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纳入信息化追溯体系,推进中药全产业链的有效监管。探索药品不良反应预警监测新方法、新手段,提高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加强全程监管。加大对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通报和宣传培训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中药经营企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卫健委、医保局)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加大中医药教育支持和人才培养力度。推动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允许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参加临床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长期坚持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传承工作室建设等项目,绩效工资分配对承担带徒任务的中医医师适当倾斜。进一步落实《河北医科大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提升第二师铁门关市基层团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合作协议》内容,推进基层卫生人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健全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机制,建立培训师资库和培训教程体系。借助河北省的中医药资源优势,培养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中医药康复等技术技能人才。(师市卫健委、人社局、财政局(国资委)、发改委)
(十二)优化人才成长途径。加大基层全科医生、乡村医生(连队卫生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鼓励师市各医疗机构具有副高以上资格的中医药专家开展师承带教工作,培养一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选派年轻中医医师外出拜名师学习,培养青苗人才,弥补原有的知识缺陷,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临床疗效。开展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积极申请中医(西学中)优秀人才研修、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研修、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等项目,培养高水平中医临床人才和多学科交叉的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以优势中医医疗机构和团队为依托,建立一批名医堂执业平台。鼓励和支持有经验的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突出特色和品牌,打造一流就医环境,提供一流中医药服务。积极发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作用,促进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发展。(师市卫健委、人社局)
(十三)健全职称评聘和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改革完善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建立利于中医药人才发展的评价考核体系。开展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中医药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建立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机制,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支持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学历医生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且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中医药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工资等相关待遇,到基层工作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在有关重大人才工程中,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支持力度。建立中医药优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师市人社局、卫健委)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
(十四)挖掘和传承中医药精华精髓。组建成立师市中医药学会,开展民间中医药验方和传统疗法搜集、整理工作,筛选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加大中医药文化传播,进一步丰富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持续开展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及优质产品。开展中医药文化长廊建设,提升群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师市卫健委,师市党委宣传部,师市发改委、教育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五)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和创新。在师市科技计划中加大对中医药研究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医药科技项目和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应用项目。支持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地产中药的新药创制和二次开发研究。支持中医、中西医结合治疗传染病实用技术的研究,挖掘切实有效的中医技术和中医方药,以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允许医疗机构制剂按照要求在师域医共体和对口支援医疗机构之间使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大对师市中医药地理标志产品、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地理标志保护机制下,做好道地药材标志保护和运用。(师市科技局、发改委、卫健委、医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六)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合作交流,利用中国—亚欧博览会等平台,加大宣介中医药文化力度,促进中医药合作与交流。(师市卫健委、外办,师市党委统战部,师市发改委、工信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商务局)
六、改革完善中医药保障措施
(十七)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兵团关于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大力支持将疗效和成本有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推动将人用经验成熟的中医特色疗法、中药饮片等纳入医保(门诊)支付范围。认真贯彻执行兵团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用于防治新发突发传染病的中药方剂和中成药以及获得批准的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发布中医优势病种,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分批遴选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办中医治未病等保险产品。(师市医保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八)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投入机制,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障,重点支持公立中医医院及综合性医院中医药科室基础设施、信息化、人才培养、科研、文化宣传等,扩大优质中医药服务供给。支持设立中医药产业发展基金。(师市财政局(国资委)、发改委、卫健委,各团(镇))
(十九)加强多部门协调配合。各团(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加强沟通协调,与巴州有关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研究促进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协调解决中医药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有关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师市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医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中医药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师市党委编办,师市卫健委,各团(镇))
(二十)加强组织实施。师市将实施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各部门要争取政策支持,建设师市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鼓励在服务模式、产业发展、质量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要在工作全局中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考核中医药工作,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中西医结合,全面落实中医药参与健康师市行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在资源配置、政策机制、制度安排等方面向中医药倾斜。师市、各团(镇)主要新闻单位等各类媒体要加大对中医药文化的宣传力度,借助“中医中药中国行”科普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中医药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建成师市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弘扬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彰显中医药特色,让中医药更好地服务大众、惠及百姓,巩固和扩大中医药发展的群众基础。加强和规范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传播普及,营造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师市党委宣传部、组织部,师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卫健委、医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各团(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