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读:《关于完善第二师铁门关市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慢性病有关政策的通知》 http://www.tmg.gov.cn/gk/fdzdgknr/zcfg/zcwj/134790.htm
为进一步提高兵团职工群众门诊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关于完善兵团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有关政策的通知》(兵医保发〔2020〕24号)和《关于印发<兵团职工医保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兵人社发〔2013〕77号)有关规定,结合师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师市基本医疗门诊慢性病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门诊慢性病病种“糖尿病及糖尿病合并并发症”拆分为“糖尿病”和“糖尿病合并并发症”两个病种,其鉴定标准相应调整,“糖尿病”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标准为2000元,“糖尿病合并并发症”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标准为1500元。
二、将门诊慢性病病种“高血压病合并并发症”调整为“高血压Ⅱ期以上(含Ⅱ期)”,鉴定标准相应调整,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标准为2000元。
三、明确门诊慢性病病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具体包含病种为慢性支气管炎、慢性呼吸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并自发性气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