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铁门关市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示 | ||||||
序号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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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年2月16日财政部令第80号公布 根据2019年3月14日《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改) 第三条 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
第二师铁门关市财政局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实地抽查 | 50% | 一年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