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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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林** | 写信时间: 2023-05-11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感谢信 | ||
信件内容: 感 谢 信 尊敬的领导,你好 本人林**,男,福建省尤溪县人。从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我们在31团五连旧棉花经营生产木梢的过程中,因为和合作伙伴产生了经济纠纷,因为合作伙伴不配合进行清算,我在无奈之下找到三十一团司法所、信访办、派出所寻求帮助。在以上三个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于3月10日签订了调解协议,在3月23日拿回部分本金,余款,后在二师党委领导的协调下终于在5月10日拿回我之前投资的本金,把损失降至最低。现在我已经把投资本金拿回来了,也回了老家。我真诚的谢谢你们对我的关心,帮助。 在这过程中尤其感谢第二师信访局,司法局的律师和三十一团司法所的任轩成、三十一团综治中心主任孙振军,从发生纠纷之日起,对事件的关心和协调,就多方了解各方的情况,全程跟进,随吋随刻让我们感觉对外地人充满着关心,帮助。在此,谢谢你们。同时请接受我最真心的祝愿,祝你们好人一生平安,祝二师经济腾飞。 此致 敬礼 感谢人,林** 2023年5月11日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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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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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