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李** 2023-03-03 已办结
信件标题:为什么要强制绑定一起缴费
信件内容: 2023年2月22日上午,我到二师铁门关市英坤房产公司办理交房手续,被告知必须交清契税和维修基金还有物业费才能拿钥匙。当时双方也进行了交流,最终结果是告知要和公司领导汇报后,两天内再回复我们。后我们又主动电话联系说沟通好了,要我们于2月28日再次去找他们领导沟通,最终沟通的结果是契税可以缓缴,但必须承诺时间,然而维修基金和物业费必须交才给钥匙。我当时问销售经理,为什么你们公司开发的房产必须要先把契税、维修基金和物业费捆绑一起交呢?他们回答说是公司的规定。难道行业主管部门是委托你们办理收取的吗?销售经理说是委托了。后来我咨询了相关部门回答是并没有委托办理代收业务,可以直接到市民中心办理。最后销售经理还威胁我说,如果不交费用要反馈到银行说我没有履约能力收回贷款。难道法律有规定房产公司可以代收这些费用,房产公司也未出示相关文件回答。销售经理再次要求交了费用才能拿钥匙。难道业主自愿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完成不行吗?作为一名消费者,为了维护合法的权益,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给予回复解答为盼!
回复内容
第二师铁门关市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契税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条“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问题。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三、物业服务费用问题。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第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人:熊海燕
联系电话:13899031626
发布日期: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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