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铁门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六机构,包括四个行政科室和两个事业单位:
1.综合科(矿产管理科、执法监督科)
2.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3.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自然资源调查测绘科)
4.森林和草原管理科(森林草原防火科)
5.第二师铁门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6.第二师铁门关市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如下:
1.办公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德爱路社保大厦4楼
2.办公时间:师市政府办公统一时间
3.联系电话:0996-2283625
姚建忠 第二师铁门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任小松 第二师铁门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胡修亮 第二师铁门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明恩 第二师铁门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援疆)
彭忠艳 第二师铁门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小兵 第二师铁门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丁 博 第二师铁门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矿产管理科、执法监督科)。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督查、安全、信息宣传、政务公开、老干部、信访、财务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全系统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师市矿产资源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师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矿产的战略储备工作;实施师市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组织实施国家、兵团矿产资源管理政策,管理权限内开采三类矿产资源和部分二类矿产资源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探矿权报批、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师市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管理师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监督全师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二)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林草科)。监督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提出师市土地年度利用计划;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兵团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师市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承担报师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编制师市森林采伐限额。指导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指导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贯彻落实退牧还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指导实施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以及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
(三)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自然资源调查测绘科)。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师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兵团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师市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全区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贯彻落实兵团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师市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承担师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产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师市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团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师市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执行;定期组织实施师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师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师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兵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师市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师市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师市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