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
| 姓名: 梁** | 写信时间: 2026-08-19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 信件标题:感谢迎宾派出所、库尔勒垦区刑事侦查大队快速止付,成功追回本人被骗资金 | ||
|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师长、各位领导: 您好!我是辖区居民梁*清。我不幸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被骗人民币4万余元。事发后我第一时间到迎宾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接警后立刻开展紧急止付工作,后续刑侦大队接续开展资金冻结、返还工作,前后用时13天,依法将冻结的涉案被骗资金返还到我的账户,我的损失得到挽回 。 被骗之后我内心十分焦虑,对追回钱款本不抱太大希望。派出所民警接警处置迅速,刑侦办案民警加班加点跟进账户核查、冻结、资金返还全流程,严格按照电诈资金返还规定办理手续,工作认真负责、办事高效,实实在在维护了群众的财产安全,让我真切体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 。特此写信,对迎宾派出所、库尔勒垦区刑事侦查大队全体办案民警提出表扬与衷心感谢,也感谢师市党委师政府打造这样一支守护百姓财产安全的公安队伍,祝愿全体公安民警工作顺利、平安顺遂。 | ||
| 回复内容 | |
|---|---|
| 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力为群众追回被骗资金,守护好群众的财产安全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今后我们将始终坚守为民初心,立足岗位职责,持续严厉打击各类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追赃挽损、防范涉诈风险,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绝不辜负辖区群众的信任与期盼!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库尔勒垦区公安局 承办人:张鑫 联系电话:18167709975 发布日期: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