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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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李** | 写信时间: 2026-08-03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 信件标题:感谢垦区公安局事故中队 | ||
| 信件内容: 尊敬的垦区公安局事故中队领导,并屈腾祥、高继文、陶文卓、杨玉书、马宝财等同志: 2026年7月2日下午,我的母亲夏旺兰在二十一团遭遇交通事故,颅脑、肋骨、肺部等多处重伤,先后在农二师医院、巴州人民医院重症救治。作为家属,我们一度陷入极大的悲痛与无助。 事故发生后,贵中队迅速出警、依法勘验、及时出具事故认定书,明确了事故责任,为后续救治与赔偿奠定了坚实基础。更让我们全家感动的是,在我母亲住院治疗的一个多月里,屈腾祥、高继文、陶文卓、杨玉书、马宝财等同志多次专程到病房探望,了解伤情与治疗进展,耐心解答家属疑问,安抚我们的情绪;在得知我们为高额住院费用焦急之时,又主动协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肇事司机、保险公司等帮助解决住院费用。 你们既依法秉公办案、明断是非,又心怀百姓、急群众之所急。这份职责之外的关怀与温度,我们铭记于心、永志不忘。 在此,伤者夏旺兰及全体家属,向垦区公安局事故中队全体民警,特别向上述同志,致以最诚挚的感谢与最崇高的敬意! 祝愿各位同志工作顺利、阖家安康! 伤者:夏旺兰 家属:李** 及全家 敬上 2026年8月3日 | ||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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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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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焉耆垦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工作的认可、理解与支持。 我单位将继续坚守“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暖心执法,严谨细致处理每一起交通事故。同时持续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常态化提醒辖区群众骑行佩戴安全头盔、驾车系好安全带,切实守护群众出行安全,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焉耆垦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承办人:陶文卓 联系电话:0996-5942110 发布日期: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