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贾** 2026-04-24 已办结
信件标题:关于恢复职工名额的申请书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贾**,身份证号:412724********4444,特此向您递交申请,恳请领导酌情考虑,为我审批落实职工名额。 2021年3月24日,我与家人一同从河南省太康县逊母口镇贾庄行政村贾庄迁出,一同迁入新疆和静县亚尔西根查汗镇23团亚泰南路*栋**号的还有我的母亲杨**(身份证号:412724********4423)、父亲贾**(身份证号:412724********4438)、哥哥贾**(身份证号:412724********4411),我们全家均是从河南太康直接迁至23团落户。此前我已预留2026年职工入职名额,因孩子在库尔勒上学,需满足监护人户籍一致的上学政策要求,无奈于2024年9月6日将户籍临时迁至新疆库尔勒市建国北路**号巴音小区**号楼*单元***,也正因户籍迁出,导致原有职工名额被取消。我的孩子今年7岁,目前在库尔勒市第一小学一年级一五班就读,正是出于子女上学与生活照料的实际需求,我才临时迁移了户籍。我已于2025年9月8日将户籍重新迁回23团,目前完全符合团场职工申请的户籍条件,我始终坚定扎根23团、安心工作生活的想法,愿意严格遵守团场各项规章制度,全力履行职工的各项责任与义务,踏实勤恳完成各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我再次诚恳恳请各位领导能够体谅我的难处,综合考量我的诉求,批准为我恢复并落实职工名额。若能获批,我必将倍加珍惜此次机会,认真履职、踏实肯干,绝不辜负领导的信任与团场的关怀。恳请领导予以审核批准,在此深表感谢!申请人:贾**申请日期:2026年04月24日
回复内容
第二师铁门关市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的情况不符合团场职工招录条件及相关规定,对您提出的申请不予批准。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第二师二十二团
承办人:谭柏红
联系电话:18997613358
发布日期: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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