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孙** 2026-01-11 已办结
信件标题:关于34团拆迁办拆除我家合法房屋后拒不履行补偿职责的情况反映
信件内容: 尊敬的二师领导:您好!我是原34团12连退职职工吴···(涉及个人隐私,信件内容不便公开)
回复内容
第二师铁门关市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情况不完全属实,团场无任何政策依据进行给予补偿,吴**可在12连6鹿场片砖混结构公房居住,房屋的水电等费用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承办单位:第二师34团
承办人:郑金平
联系电话:18199235089
发布日期: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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