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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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王** | 写信时间: 2025-10-25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 信件标题:关于农二师二十八团一连电网改造问题 | ||
| 信件内容: 我父亲是农二师二十八团一连的老职工。住址在28团的一连果园地区,他住的那个位置比较特殊,一渠之隔就把南面划分为地方的管辖范围,北面为兵团的管辖范围,现在连队进行农村电网改造,架线桩只设在了我家住址的上一户,离我家的住址还有近一公里,而且我家后面还有住户(种大棚的,加工厂等),为什么都是28团的职工住所,却没把我家的住址列入农网改造范围。我们与连队的领导还有电网的工作人员沟通的结果是因为他们在算电压时没有算到位,也没有把我家列入改造计划。而且工作人员还说就是接到我家这个位置,电压也不稳,用电还是会出现问题,并且还需要我们把近一公里的电线买上。才给安装。我认为这个是不合理的,我现在的要求是农村电网改造必须把我家纳入改造范围。并且近一公里的电线不能由我家承担。 | ||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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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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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及需要纳入改造的线路,经现场确认为表计以下的入户线路,按产权划分属于您的自有资产。依据《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和《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一条规定,范围为“表箱和电能表改造投资纳入投资计划,表后线及设施由农户提供合格产品或出资改造”,用户产权线路不在改造范畴内,故您反映“必须纳入改造”相关情况与政策规定不符。 天泰电力公司作为二师唯一的电网企业,本着保民生、保供电的原则,为二师广大用户提供保障兜底服务。天泰电力公司决定自筹资金将该用户的供电线路进行改造,改变原有供电方式,由原入户地埋电缆线(用户产权)改造成架空线路,就近接入供电。此事天泰电力公司现场当面与您沟通后误会解除,得到认可,并表示理解。因组织采购设备材料、组织施工都需要时间,为此计划于11月20日左右完成,工程施工完工后将充分满足您的用电需求。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新疆永安天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承办人:刘周尚 联系电话:18399789675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