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
姓名: 周** | 写信时间: 2025-09-12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关于对铁门关市盈海物业居民有限公司违规收费的处罚及补偿问题的投诉 | ||
信件内容: 本人周**,2024年5月购买铁门关市江南郡学府名苑**栋**单元**室,房屋面积114.02平方,同年8月入住,2024年9月18日向铁门关市盈海物业居民有限公司缴纳2024面6月1日到12月31日物业费1244.46元,按照每平方米1.5元缴纳物业费,缴纳后发现该楼盘尚未达到收取物业费标准,并且同一小区江南郡物业费标准为1.1元/平方米,存在违规收费和乱收费行为。于是本人要求该公司退还所收物业费,该公司以各种借口推诿拖延退款,在我多次催促之后,于2024年12月底退还所缴纳的物业费1244.46元,我要求对该公司违规收费及乱收费行为予以处罚,并对我做出相应赔偿! 2025年期间该公司要求自2025年1月开始交物业费,对我要求的赔偿置之不理,请相关部门对该公司的违规收费和乱收费行为予以处罚,并对我做出相应赔偿! |
回复内容 | |
---|---|
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后,师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您和物业服务企业,经充分沟通与协商,您与物业服务企业就相关问题已达成一致意见。若后续仍有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欢迎随时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我们将持续为您提供必要的协助。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第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人:魏紫艳 联系电话:0996-2023751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