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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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王** | 写信时间: 2025-08-19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关于买了库尔勒市明祥小区高层**号楼*单元****,购买时承诺学区三建中学,现孩子需要2026年秋季入学一年无法上学一事投诉 | ||
信件内容: 我在2018年3月底购买了库尔勒市明祥小区高层**号楼*单元**该房子,购买时该房产承诺学区三建中学,因房子是农二师的学校也是隶属于农二师的我就全款付清买了该放用于孩子上学,买房时孩子没有出生,情况已于当时工作人员说明,他们说生完孩子到他们办公室登记就可以了,不影响上学。2020年4月我孩子出生后去找他们登记时就百般推托不愿意登记,后于其负责人李书记电话133****5770多次沟通孩子上学问题都是推脱,有录音为证,我媳妇于2025年8月13日拨打兵团热线反映次问题,房产这边回复他们与学校沟通再联系我们,至今没有明确回复,但96359热线回复我们称房产回复热线告知我这不是学区房,我并不认可此事,因我买房时明确告知我是三建中学学区房,且2017年-2019年这中间买房的住户孩子均已入学三建中学,怎么我的就不能入学,我的孩子目前就读于兵团三建幼儿园,就在小区院内也是用该房产入学,怎一年级就不可以呢,房产公司不承认学区行为存在诈骗,如果不承诺学区我当年就不会购买该房,希望领带给予合理合规的解决孩子入学一事。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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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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