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
姓名: 石* | 写信时间: 2025-08-04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关于对33团**建材有限公司违规占用土地的情况反映 | ||
信件内容: 尊敬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 本人现就33团**建材有限公司土地使用合同过期仍违规占用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问题进行举报。 一、举报事实与依据 1. 经了解,**建材有限公司所使用土地权限已到期2年余,至今也未办理续期手续,且未依法退还土地。 2. 目前,该公司仍继续进行混凝土生产、设备材料堆放等经营活动,属于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诉求 做为一位公民,在知法懂法的认知下,本人有义务反映违规违法现象。请贵部门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建材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其停止经营、退还土地,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回复内容 | |
---|---|
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来信后,我单位已与您电话沟通,我们已将调查结果告知了您,您对此也表示认可。如您需要了解更多相关问题,可致电:0996-2283678。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第二师铁门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承办人:周赟 联系电话:0996-2283678 发布日期:2025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