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刘* 2025-07-16 已办结
信件标题:关于帮你办物业公司未在住建局备案便收取物业费的投诉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23年在铁门关市购买住房一套,截至目前,开发商从未电话告知可以领取钥匙办理接房,本人到现在都没领到房屋钥匙,现在帮你办公司突然通知需要交物业费,而且是全额物业费,我有几点质疑 1.帮你办作为物业服务方入住成渝故里小区是否向行业主管部门住建局备案?收费标准是否应该向业主公示?帮你办的一个男领导回复说是和开发商直接签的协议,不需要备案,这符合规定吗? 2.哪条法律规定空置房屋物业费必须按全额交? 3.帮你办于2024年6月1日入住成渝故里小区是否征得业主同意?且其从入住到退出,其服务标准是否达到收费标准相对应的等级?服务期间绿化面积、消防设施、监控配置、卫生清洁等是否都达到服务标准? 4.帮你办表示其未入住前的费物业费也需一并收取,其表示和开发商签了协议,债权债务进行了转移,这种做法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债权转让需要通知业主,从来没有通知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回复内容
第二师铁门关市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后,师市住建局工作人员立即与您进行电话沟通,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与解释:

一、铁门关市帮你办家政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6月1日入驻承接成渝故里小区,物业服务合同未在师市住建局备案,企业更换后,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未更新公示。

二、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尚未出售、尚未交付或交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物业,物业公共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符合交付条件的物业,物业公共服务费自交付公告结束次日起计算交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规定,空置房需缴费物业费,是否全额缴纳建议同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协商。

三、成渝故里小区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未公示告知广大业主,按照三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小区物业的卫生清洁、绿化养护等服务是否达到服务标准并非由单一主体决定,而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相关的物业管理规定以及广大业主满意度等因素来确定。铁门关市帮你办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期间业主满意度较低,现已成立业主大会按程序清退更换。

四、铁门关市帮你办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入驻承接成渝故里小区与成渝小区开发商、石河子市聚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铁门关市分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债权债务是否合法,已电话咨询师市法院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情况已跟您电话沟通解释。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第二师铁门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人:齐林

联系电话:0996-2023751

发布日期: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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