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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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李** | 写信时间: 2025-06-04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再次讨薪 | ||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23年4月3日在铁门关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始从事工程部总工工作,自2024年7月开始拖欠工资,目前拖欠本人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的工资和报销款。2025年2月在本市长信箱投诉后,达成协议至2025年5月31日前,全部支付完毕,截至今日,铁门关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仍旧欠薪21392元。屡次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不履行协议。现向公司讨薪21392元,并且由于是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应按N+1发放失业薪酬,计2+1=3个月*1.5万元/每月=4.5万元,以上合计61392元。望上级领导尽快予以协调支付为盼。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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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后,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您于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在铁门关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事工程部总工工作,前期工资均已足额支付。后经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双方已达成支付协议,您对此也表示认可。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直接与我单位联系。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第二师铁门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人:陈超源 联系电话:0996-2938022,19190412333 发布日期:2025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