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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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付** | 写信时间: 2025-05-27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何正确讨薪? | ||
信件内容: 您好, 本人付*科(身份证号:621223********4371),我母亲何**(身份证号:622623********2162)均为*团*连职工家属,我母亲何**于2024年10月11日致2024年11月4日(共计24天),在双丰镇工业园区迪尔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冀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50万吨新型水泥建施工项目进行劳务工作,约定工资240元/天。共计需支付工资5760元,但该项目只于2024年12月23日,支付工资4180元,剩余未支付工资1580元。该项目劳务相关负责人姓*,电话1562408****。2025年1月至5月多次于其沟通剩余劳务工资何时发放,总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以处理。现咨询如何采用正确合法合规方式进行讨薪。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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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母亲何**在迪尔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新疆新冀能源循环经济联合化工项目从事小工工作,前期工资均已足额支付。后因您母亲与项目部产生工程量价纠纷,公司未支付争议部分工资。后经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双方已达成支付协议,您对此也表示认可。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直接与我单位联系。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第二师铁门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人:陈超源 联系电话:0996-2938022,19190412333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