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甘** 2024-02-22 已办结
信件标题:博古其镇绿色之都花苑二期
信件内容: 1.本人于2021年10月购买本小区住房,购房合同写明2021年11月交房,一直到2022年7月通知可拿钥匙,但还不算交房,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到现在为止也没给合理解释。2.通知拿钥匙后要求业主必须缴纳一年物业费,本人应着急要装修缴纳了 2022.7 月至 2023.7 月的物业费和垃圾清运费,但遇上 2022.8-12 月的疫情,房屋没有装修,没电没燃气,自来水也冻了,直到 2023 年 3 月才有自来水,在此期间未享受任何物业服务,多次与物业沟通商量减免物业费,没有结果,物业以各种理由推诿,说前物业卷钱跑路。不相信前物业和现物业没有交接,更换物业也没有及时告知业主,只是一个劲的打电话催交物业费,小区到现在为止都跟半成品一样,一进门左边大垃圾场,刮风垃圾乱飞,一堆电动车,电经常跳闸,单元门到现在都没有安装闭门器,楼道电梯间卫生脏了喊他们才来服务,这是 1.5 每平米的物业服务,到底谁是服务者谁是被服务者,缴纳物业费买的是服务,不是受气,一问就是我有相关部门的物业经营许可证,你不交物业费就起诉告你,还以此限购自来水。试问相关部门审批物业经营许可证是否实地考察过小区情况,收取1.5每平米的物业费合情合理合规吗?小区还没建完,就按照未来50年100年的规划在征收收物业费?这本就属于29团博古其镇团场的楼房,不应该按照团场楼房物业收费标准走吗,就算是电梯房也不至于高到1.5每平的标准。 3.2023 年 10 月通知可开房屋开发票,发票开完了,契税也交过了,忽然说不算数了,重开发票,到现在为止是什么情况也没有给业主反馈。发票什么时候重开,房产证什么时候可办,没有人回应。恳请相关部门给予帮助,解决问题。
回复内容
第二师铁门关市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发商延期交付的违约问题,业主可根据购房合同与开发商协商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绿色之都小区属商品房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综合考虑新建普通住宅小区品质定位、硬件设施、购房人物业服务需求及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审慎确定服务等级,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物业服务标准,为住户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师市住建局对前期服务合同依法履行备案管理职责。我局已督促该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公示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接受业主监督。

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人不得限制业主的水、电、气、热卡充值,影响业主正常生活。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如果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四、关于办理房产证的问题,经联系师市不动产办理中心,绿色之都小区18号楼大证已办理完毕,业主将契税和维修资金缴纳之后携带相关资料即可至不动产中心办理房产证。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第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人:魏紫艳

联系电话:0996-2023751

发布日期: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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