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正文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4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038016

传   真:0996-2022761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唐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轮台产业园10万千瓦光伏项目

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轮台产业基地

大唐(铁门关)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轮台产业基地,光伏发电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4°25′40.326″、北纬41°47′30.691″,升压站中心坐标为东经84°25′2.976″、北纬41°47′38.639″。项目区总占地面积2266667平方米。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光伏阵列区、110千伏升压站1座、进场道路、检修道路及进站道路等,光伏阵列区由光伏阵列、箱变、组串式逆变器、集电线路、巡检道路等内容组成,光伏阵列共划分为30个3.3兆瓦和1个1.2兆瓦的光伏方阵,其中30个光伏方阵每个方阵设置1台3300千伏安箱式变压器,每26块组件组成一串,每23串光伏组串接入1台300千瓦组串式逆变器,每个方阵设置11台300千瓦组串式逆变器,接入1台3300千瓦箱式变压器低压侧;另外1个光伏方阵设置1台1200千伏安箱式变压器,每26块组件组成一串,每23串光伏组串接入1台300千瓦组串式逆变器,每个方阵设置4台300千瓦组串式逆变器,接入1台1200千伏安箱式变压器直流侧,每7-8台箱变并接后,经集电线路接入110千伏升压站的35千伏母线后送入电网,全场共4回35千伏集电线路,长16.8千米;升压站布置有门卫室、综合楼、附属用房、主变、35千伏预制舱、二次设备预制舱、SVG集装箱、避雷针等,主变规划安装1台100兆伏安变压器,一回出线送出;升压站内配套建设储能系统,储能系统容量按项目装机容量的10%配置,本期为10兆瓦/20兆瓦时配置,由2个5兆瓦/10兆瓦时储能单元系统设备组成,每个储能单元由1套5兆瓦/10兆瓦时箱式储能系统组成;新建路面宽3.5米长16042米的场内检修道路、路面宽6米长2700米的进场道路及路面宽6米长80.52米的进站道路,配套建设事故油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其他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38365.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6万元,占总投资的1.32%。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采取封闭式事故油池,废油产生后及时委托处置,废气影响较小,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油烟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

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如厕问题利用周边村庄旱厕进行处置。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废水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中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4275-2019)中A级标准后,绿化季节用于升压站办公生活区绿化,冬季排入防渗储水池中存储,待绿化季节用于绿化。光伏组件的清洗废水直接自然浇洒光伏阵列区域。

固废:施工期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市政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其他包装袋、包装箱等与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光伏组件及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回收;事故油池内废油由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铅蓄电池及废润滑油经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未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及手套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轮台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957-2023)的相关要求。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设备,并加装减振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电磁环境:运营期严格控制道路占地,加强升压站绿化,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等,采取以上措施后,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即为住宅、学校、医院、办公楼、工厂等有公众居住、工作或学习的建筑物)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4000伏/米,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为100微特斯拉。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2

新疆达源石油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达源1#、2#井探井项目

第二师二十九团境内

新疆达源石油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领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二十九团境内,项目共打探井2口,其中达源1井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33'26.034"、北纬41°48'55.215",达源1井生活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34'50.105"、北纬41°48'20.403";达源2井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41'32.926"、北纬41°48'10.938",达源2井生活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42'24.277"、北纬41°48'05.144"。项目区总占地面积47698平方米,均为临时用地。本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钻探井2眼,达源1井采用ZJ50钻机,设计井深4600米;达源2井采用ZJ50钻机,设计井深3650米,配套井控系统、临时生活区、材料堆存区、泥浆罐、柴油罐、生活水罐、生产水罐、泥浆循环罐、原油罐、压裂罐、废水罐及其他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41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08%。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施工期扬尘、燃油机动设备产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测试放喷废气属短期排放,试油期产生的原油暂存于地面储罐,由罐车拉运至距离项目最近的轮南处理站处理,原油在储存及装车过程中会产生无组织挥发烃类(以非甲烷总烃计),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烟尘、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由于测试放喷废气排放时间短,且项目所在区域较为空旷,废气容易扩散,对周围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H2S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新建项目二级标准。

废水:施工期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处理,处理后的液相全部回用于钻井液配制;生活污水由防渗生活污水池收集,定期采用吸污车拉运至铁门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酸化压裂废水、洗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储存由罐车拉运至依托有专业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依托处理。

固废:施工期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市政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其他包装袋、包装箱等与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钻井岩屑及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置,磺化岩屑转运至就在钻井现场无害化达标处置,各项指标满足《油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还原土用于铺垫其它油区内的井场及道路;不合格的泥浆及岩屑拉运至轮台工业园区固(危)废综合处置中心(三和源)处置;落地废油桶装收集、机械设备废机油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废烧碱包装袋收集、废弃防渗膜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轮台轮台县拉依苏园区固(危)废综合处置中心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957-2023)的相关要求。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

土壤、地下水:运营期井场内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和《石油化工项目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将钻井期井场进行分区防渗,其中钻井区、放喷池、应急池、油罐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等划分为重点防渗区,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K≤1×10-7厘米/秒的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岩屑罐、材料区等划分为一般防渗区,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K≤10-7厘米/秒的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其余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做一般地面硬化,可有效避免发生渗漏事故。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3

第二师三十八团总干管及东干管上段复线工程

第二师三十八团境内

第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三十八团境内,总干管复线1#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4°11′50.491″、北纬37°37′46.642″,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4°10′24.922″、北纬37°42′7.073″;东干管上段复线2#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4°10′24.922″、北纬37°42′7.073″,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4°11′17.952″、北纬37°45′25.951″。项目总占地面积1529288平方米,总长度14.65千米。项目为新建工程,总干管复线接于原总干管0+020阀井前,平行布置于原管线东侧,距离原管线80米水节点处,总干管复线全长,末端为总干管向东、西干管分8.25千米;东干管上段也位于原管道(DN2400)东侧,呈西南至东北向直线布置;东干管上段复线起点为新建总干管复线末端,末端与原东干管上段4+865处直接相接,即原东干管上段最末一个进排气阀之前,东干管上段复线全长6.4千米;新建长15.5千米宽7米的管道伴行路,管道配套建设阀门井、镇墩及盖板涵、连接点等附属建筑物。项目总投资38858.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2.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52%。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

废水:施工期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坏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临时排入防渗化粪池后经吸污车定期拉运至38团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固废:施工期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市政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其他包装袋、包装箱等与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4

新疆天椒红冠食品有限公司辣椒制品加工项目(二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绿源产业园

新疆天椒红冠食品有限公司

新疆领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绿源产业园新疆天椒红冠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预留空地,西侧为218国道,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6°29′51.058″,北纬42°9′19.077″,总占地面积42600平方米。项目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主要建设浸出车间3座、消防水池1座、库房4座、正己烷溶剂罐区及乙醇溶剂灌区,其中1#车间(1008平方米)设置一条脱胶红辣素浸出生产线,并配套建设预处理车间3047.08平方米、辣椒粕库房3240平方米、低温库房5618平方米、半成品库房2160平方米、成品库房1800平方米及冷却塔厂房等配套设施;2#车间(1056平方米)设置色素车间,用于粗品色素拖拉离心分离;正己烷溶剂罐区设置4个45立方米的地卧式单层储罐(两用两备);乙醇溶剂罐区设置2个45立方米的地卧式单层储罐,配套建设事故池等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为88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94%。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正己烷萃取色素浸出蒸发废气及辣椒粕蒸脱烘干废气采用一套“蒸汽冷凝+尾气冷冻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乙醇脱辣蒸汽废气采用一套“蒸汽冷凝+尾气冷冻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正己烷和乙醇的无组织排放废气仅为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挥发性废气,厂区设置通风排气设备并加强车间通风排气,加强蒸发、冷凝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蒸发、冷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措施后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如厕问题利用周边村庄旱厕进行处置。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废水不外排。运营期蒸发冷凝废水、冷却塔废水及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一期工程厂区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至绿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市政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其他包装袋、包装箱等与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二十二团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设备,并加装减振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